2024/05/17 立法院爭議說明 Q & A
為了讓更多人了解 2024/5/17 立法院爭議,我整理了以下 Q&A,希望對促進討論有幫助,也算是繳交我的公民作業。若對於內容有問題,都歡迎不吝提出討論,謝謝!
Q1: 立法院 5/17 在爭吵什麼?
A: 立法院在 5/17 院會審議「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國民黨和民眾黨對外稱為國會改革法案),此項法案在朝野具高度爭議性,民進黨為阻止此修法二三讀通過,與國民黨爆發肢體衝突,共導致 6 名立委(5 名民進黨、1 名國民黨)受傷送醫。衝突過後,院會持續進行,院會時間由原訂下午 6 點延長到晚間接近 12 點,並在國民黨與民眾黨人數優勢下,二讀通過該草案部分條文。
Q2: 為什麼民進黨要阻止該法案通過?
A: 主要原因是此法案「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在院會前未經逐條審查,但國民黨和民眾黨卻要黑箱作業,強行在院會以多數決表決通過。細節說明如下:
- 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在 4/15 委員會時未能逐條審查與實質討論。國民黨召集委員遇有異議時即保留國民黨與民眾黨版本條文,送院會表決。
- 5/17 院會表決草案版本於前日( 5/16 晚間才由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與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定稿草案版本,版本內容黑箱,未依慣例事前公告於立法院官網供人民檢驗。
- 5/17 院會表決版本於當天上午未能提供定稿版本書面資料給所有與會出席立委。定稿版本書面資料至 5/17 當日晚間約 7 點才提供給所有出席立委(註:院會表定時間為下午 6 點結束)。出席立委未能有充足時間審閱和討論,即開始表決。
Q3: 立法院發生黑箱作業和我有關麼關係?為什麼我應該要關心?
A: 立法院是國家立法機構,立法委員則是代表人民的代議士。若放任立院黑箱作業,立法程序不透明,將可能導致少數人操縱立法院並於未來製造更多黑箱、任意訂立更多惡法,危及人民權益。另外黑箱作業也與民主提倡的透明、討論、監督制度背道而馳。
Q4: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草案」有哪些爭議內容?
A: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是規範立法委員的職權,本次修法具爭議內容且與人民有關主要有以下兩項:
- 立法院可設立「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專案小組」來行使調查權(草案第 45條),並得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於五日內提供相關文件、資料及檔案(草案第 47 條)。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拒絕、拖延或隱匿不提供者,得經立法院院會之決議,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草案第 48 條)。然而草案中並未針對調查權的範圍做出清楚的界定、也未說明受調查者是否有拒絕提供調查的權利。若調查委員會或專案小組浮濫調查,可能侵害人民權利。
- 立法院為審查議案可舉行「聽證會」(草案第 59 條之1)。無正當理由缺席、拒絕表達意見、拒絕證言、拒絕提供資料者,得經立法院院會決議,處新臺幣一萬以上十萬元以下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出席聽證會之社會上有關係人員為證言時,為虛偽陳述者,得經立法院院會決議,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之罰鍰(草案第 59 條之 5)。然而「正當理由」和「虛偽陳述」的定義不明,若只依照立法院多數決來決定理由是否為正當、陳述是否為虛偽,本條文有機會被濫用而侵害人民權利。
Q5: 目前法案審議進度?
A: 5/17 院會審議至接近晚間 12 點,二讀至第 23 條。5/21 院會再次審議至接近晚間 12 點,二讀至第 50 條之 1。5/24 院會會續審「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草案」,國民黨與民眾黨團力拼三讀通過。
Q6: 我不同意立法院黑箱作業,我可以怎麼做?
A: 可協助分享資訊讓更多人知道,尤其是分享給平常對政治較少關心的族群。凝聚足夠社會共識後,產生對於立法院的壓力,讓立法院能退回法案重審。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時間軸
2024/4/1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首次排審」(主席:國民黨立委吳宗憲)
2024/4/3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公聽會「啟動國會改革─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相關法案」公聽會(主席:國民黨立委吳宗憲)
2024/4/10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公聽會「如何落實國會調查/聽證權以有效監督行政機關,並避免侵犯人民自由/隱私權」公聽會(主席:民進黨立委鍾佳濱)
2024/4/11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公聽會「如何落實國會調查/聽證權以有效監督行政機關,並防範機密外洩危害國安」公聽會(主席:民進黨立委鍾佳濱)
2024/4/15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國民黨召委吳宗憲遇異議全數保留出委員會)
2024/5/8 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只討論 4 條,國民黨召委吳宗憲決議直接送院會討論)
2024/5/16 朝野黨團協商(院長韓國瑜主持,未討論到條文即散會)
2024/5/17 院會 第11屆第1會期第14次會議 (國眾兩黨再修正動議提出的新版法案直到近晚間 7 點才印給委員,未經實質討論即強行舉手表決。二讀通過至第 23 條)國眾兩黨5/17再修正動議提出的新版法案(簽名版)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XqYg3yfQfp50_rRu0zuKnKs4O6mrZrfu/view?usp=sharing
國眾兩黨5/17再修正動議提出的新版法案(無簽名版)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h4rC-JJ2i-yL1aane_ENVw31-Fu1LxB6/view?usp=sharing
2024/5/21 院會 第11屆第1會期第14次會議(每則條文只開放 1 位立委發言,無實質討論即強行舉手表決。二讀通過至第50條之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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